辦稅指南-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流程
??【事項描述】
??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主要包括:
??1.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因購進設備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2.對外購用于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石腦油、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部分對應的增值稅額予以退還。
??3.納稅人從事大型客機、大型客機發(fā)動機研制項目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4.納稅人因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5.其他符合條件(具體條件詳見【納稅人注意事項】第6項)的納稅人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報送資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shù)量 | 備注 | |
1 | 《退(抵)稅申請審批表》 | 4份 | ||
以下為條件報送資料 | ||||
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還應報送 |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 1份 | ||
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 | 1份 | |||
對外購用于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石腦油、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部分對應的增值稅額退稅還應報送 | 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企業(yè)購進合同復印件 | 1份 | ||
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企業(yè)進口協(xié)議復印件 | 1份 | |||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 1份 | |||
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企業(yè)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企業(yè)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 | 1份 | |||
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 | 1份 | |||
外購的2類油品已繳納消費稅的證明材料 | 1份 | |||
??【辦理渠道】
??1.辦稅服務廳(場所)
??2.電子稅務局
??【辦事流程】

??【辦理時限】
??1.集成電路企業(yè)采購設備留抵退稅,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xù)。
??2.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生產企業(yè)、大型客機、大型客機發(fā)動機研制企業(yè)、新支線飛機生產銷售企業(yè)的留抵退稅事項,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xù)。
??3.其他符合條件(具體條件詳見【納稅人注意事項】第6項)納稅人的留抵退稅事項,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xù)。
??【辦理結果】
??稅務機關反饋《稅務事項通知書》。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應于每月申報期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大飛機/新支線飛機未明確規(guī)定時限及資料,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yè)按照具體文件要求時限報送)
??3.納稅人收到退稅款項的當月,應相應調減當期留抵稅額。
??4.對國家批準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yè),購進的設備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1條第2款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范圍,因購進該設備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5.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6.其他符合條件納稅人具體范圍如下:
??(1)行業(yè)范圍
??①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yè)和研發(fā)等現(xiàn)代服務業(yè)。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yè)和研發(fā)等現(xiàn)代服務業(yè)包括專用設備制造業(yè)、研究和試驗發(fā)展等18個大類行業(yè),詳見附件《2018年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行業(yè)目錄》。納稅人所屬行業(yè)根據稅務登記的國民經濟行業(yè)確定,并優(yōu)先選擇以下范圍內的納稅人:
??a:《中國制造2025》明確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高檔數(shù)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農業(yè)機械裝備、新材料、生物醫(yī)藥及高性能醫(yī)療器械等10個重點領域。
??b:高新技術企業(yè)、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yè)和科技型中小企業(yè)。
??②電網企業(yè)
??取得電力業(yè)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的全部電網企業(yè)。
??2018年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行業(yè)目錄
序號 | 行業(yè)名稱 (按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統(tǒng)計) |
1 |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yè) |
2 | 醫(yī)藥制造業(yè) |
3 | 化學纖維制造業(yè) |
4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yè) |
5 | 金屬制品業(yè) |
6 | 通用設備制造業(yè) |
7 | 專用設備制造業(yè) |
8 | 汽車制造業(yè) |
9 | 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yè) |
10 | 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yè) |
11 | 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yè) |
12 | 儀器儀表制造業(yè) |
13 | 互聯(lián)網和相關服務 |
14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
15 | 研究和試驗發(fā)展 |
16 | 專業(yè)技術服務業(yè) |
17 | 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yè) |
18 | 生態(tài)保護和環(huán)境治理業(yè) |
19 | 電網企業(yè) |
??(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電網企業(yè)除外)。
??7.辦稅服務廳地址、網上稅務局網址,可在省局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退還集成電路企業(yè)采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通知》(財稅〔2011〕107號)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利用石腦油和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類產品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7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1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18年退還部分行業(yè)增值稅留抵稅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0號)
??5.《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80號)